自然科學的典範轉移
美國物理學家、科學史學家及科學哲學家湯瑪斯•孔恩(Thomas S. Kuhn,1922~1996年),其代表作有1957年出版《The Copernican Revolution哥白尼革命》以及1962年代表作《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科學革命的結構》,他在後者提出的重要觀念「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」又稱「範式轉移」的概念,主要用於解釋科學史的發展歷程科學家如何進行研究工作。雖然「Paradigm典範或範式」這一個專有名詞在孔恩這部著作之中位居舉足輕重的地位,但孔恩在著作之中並沒有賦予「典範」一個明確的定義。狹義上來說「典範」是由一個科學社群對於「應該如何從事研究」的共識,因此「典範」可以是作為一些成功的科學研究案例,像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(Aristotélēs,西元前384~前322年)對於物體運動的分析,一種是自然界的「自然運動」,而另一種是非自然的「受迫運動」。
之後由艾薩克•牛頓(Isaac Newton,1642~1727年)1687年在《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中提出了著名的「牛頓三大運動定律:慣性定律、運動定律、作用與反作用定律」,成為科學界顛撲不破的定律;另外則是由克勞狄烏斯•托勒密(Claudius Ptolemaeus,約100~168年)所寫的《Almagest天文學大成》十三卷又名《至大論》,就是地心說理論的集大成者。上述這些「Paradigm典範或範式」除了描述理論的內容之外,後世很多教科書中都會將這些理論的實際應用,以及利用這些理論解決實際問題時所需的數學方法及程式等,而這些都是包含在廣義的「典範」定義之中。
上述「典範」的這個概念是由科學史學家湯瑪斯•孔恩帶進科學世界,主要是停留在自然科學的典範概念;未來學者及教育家喬爾•巴克(Joel A. Barker,1944~2024年)則是首位將「典範」帶入歐美的企業經營與商業世界,他於1986年出版錄影帶《Discovering the Future:The Business of Paradigms發現未來:轉移的事業》,1992年出版《Future Edge未來邊界》書中論述「典範轉移」而成為影響商業相關出版、期刊以及商學院教學的重要觀念。巴克將「典範」定義為:「典範是一套明示或未明示的規則或規定,界定了人們思考及行為的疆界,並指出如何在這個領域裡獲得成功」。這裡所說的「典範」是指一套具有引領性的明示或未明示的規則,讓人們能夠有所根據以分辨對錯。事實上,人們生活在各式的典範之中,典範是無所不在的,例如在廣義的學術領域:文化典範、社會典範、藝術典範、運動典範、商業典範、管理典範等,甚至在相對狹義的個人領域:家庭典範、學校典範、學生典範、同儕典範等;但是值得注意的是「典範」是會隨著時間不斷的變化被後來者加以引用,成為學習精進的最為有效方法;但是當「典範」成為專業所認同或是眾人熟知的價值觀念、運作模式、特有風格,後來者就需要戒慎恐懼去面對「典範」,千萬不可落入典範的陷阱而無法自拔,產生不思創新的機遇。因此「典範轉移」不僅應用在自然科學、商業管理等領域獲得成果,同樣的在政治、文化、藝術、設計等人文領域也都適用典範轉移。
所謂的「典範轉移」若放在政治面向就是所謂的「變法」,大家熟悉的商鞅變法成就大秦帝國,反觀清朝戊戌變法卻終告失敗;但是日本明治維新則成為脫亞入歐的亞洲新典範。數位時代「典範轉移」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就是手機的發展歷程,它是從無線通訊的消費品,演變成消費者的影音娛樂平台,並且將相機、CD、DVD、鬧鐘、日曆、記事本等傳統行業已經具有成熟的運作模式的商業典範,帶來市場前所未有的衝擊與無限可能的機遇,今天大家熟知手機所具備極具眾多功能方便性,同時也為自媒體、應用程式和第三方支付等產業帶來創新的機會,而這正是「典範轉移」成功的具體案例。同樣的1980年代末期至1990年代初期電腦繪圖(Computer Graphic)的出現,將設計行業傳統已經建構成熟的商業範式帶來革命性的衝擊,一時之間傳統手工完稿所需要的完稿紙、製圖針筆、墨水、轉印紙、描圖紙、色票、照相打字以及傳統手工分色製版,終告消失在一個全新建構的「典範轉移」之下,這種新的典範藉由於嶄新的發明與創造,大幅度將原有行業加以洗牌,並且建立起新的商業模式。(見圖1)
●圖1:1980年代末期電腦繪圖的出現,將設計行業已經建構成熟的商業範式帶來革命性的衝擊,一時之間傳統手工完稿所需要的完稿紙、製圖針筆、轉印紙、描圖紙、色票、照相打字以及傳統手工分色製版終告消失,本圖為柯鴻圖1995年在雄獅圖書出版《文化與自然:柯鴻圖作品集/平面設計、包裝設計、紙品設計》的黑白完稿、色彩標註及印刷成品(圖片提供╱柯鴻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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